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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

时间:2025-03-13 作者:芙蓉1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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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(分享8篇)。

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,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,在写作上,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。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?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工伤申请书范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1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,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,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特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,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(低保申请书)事进行调查核实,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。

为此,特向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,请予以核实认定,深表感谢! 此致

申请人xxx

xxxx年xx月xx日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2

申请人:xxx,性别,xx年xx月x日出生,民族,籍贯,住xxx市xxx街,是xx公司职工。

被申请单位:xx公司,地址:xxxxxxx

法定代表人:xxx任xx职务

联系电话:xxxxxx

请求事项

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。

事实及理由:

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,xx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,担任xx工作,在xx年月日上班时间,因为公司发生xx工作事故,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。申请人受伤后,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,现已治疗x个月,花费医药费xx元。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,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。

此致

敬礼!

xx市劳动保险部门

申请人(签字):xx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3

申请人:xxx,性别,xxxx年xx月x日出生,民族,籍贯,住xxx市xxx街,是xx公司职工。

被申请单位:xx公司,地址:xxxxxxx 法定代表人:xxx 任xx职务 联系电话:xxxxxx

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。

事实及理由: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,xx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,担任xx工作,在xx年月日上班时间,因为公司发生xx工作事故,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。申请人受伤后,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,现已治疗x个月,花费医药费xx元。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,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。

此致

xx市劳动保险部门

申请人(签字):xx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4

申请人:xx,女,20xx年xx月xx日出生,xx族,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人,住xx市xx区xx街,

身份证号码:xx,

联系电话:xx。

被申请人:广州市番禺区xx饮食店,广州市番禺区xx

法定代表人:xx,

联系电话:xx。

请求事项:

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xx年xx月xx日受伤为工伤。

事实与理由:

申请人是广州市番禺区xx饮食店职工,于20xx年xx月xx日被招入该饮食店,担任xx。xx年xx月xx日下午约xx点钟,申请人在该店内摔倒,致使申请人xx受伤。申请人受伤后,立即在xx医院治疗,诊断为xx,后转入xx医院治疗,仍诊断为xx。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,鉴于被申请人认为不是工伤,特向贵局申请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,并依法认定申请人此次受伤为工伤。

申请人:

20XX年xx月xx日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5

申请人: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

住所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x号

法定代表人:xxx,总经理

联系电话:xxx

被申请人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

复议请求:

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做出认定xx右眼受伤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
事实与理由:

xx的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确认通知书》,该通知书认定了xx右眼负伤为工伤,并载明xx所在单位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。申请人认为,被申请人做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且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存在多处严重错误,故依法申请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。事实与理由如下:

一、被申请人认定xx右眼受伤为工伤无事实依据。xx右眼受伤一事,被申请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,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认定了xx为工伤,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`。xx右眼受伤一事,xx本人曾经在xx年9月份与天津开发区泰达医院进行过诉讼,但经过法院审理,并没有办法认定xx右眼受伤系在该医院受伤,此事实说明了xx受伤一事很难被认定为是在履行单位安排的任务时受伤的情况,对其受伤认定为工伤缺乏事实依据。

二、被申请人认定xx的工作单位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属。

认定事实错误。xx的工作单位为天津开发区xx宾馆,而非申请人,被申请人的认定存在错误。

三、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。

xx年11月26日做出的编号为xxxx的《工伤确认通知书》中,援引了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相关规定,认定xx受伤属于工伤。但是,该《办法》为xx年十二月十九日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,自xx年四月一日起实施,也就是说,在被申请人做出该工伤认定时,该办法根本还没有出台,更没有开始实施。因此,被申请人做出的工伤认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。

申请人:xxx

20xx年x月x日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6

市劳动局领导:

我叫xx,女,19xx年生,中共党员,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。7月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(现武汉科技大学)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毕业,分配至市自来水公司至今。

因工作和项目各项推进需要,长期加班加点熬夜核对设计图纸、整理项目处理方案、编写上报材料、筹备文艺节目方案等,12月27日终因睡眠不足体力不支晕倒在工作现场,被120送往医院急救。当晚ct检查轻度中风,第二天核磁共振查脑梗塞,住进丹江口市医院神经内科。12月31日受到公司领导及同事关心,送往十堰太和医院神经内科治疗。1月24日出院在家休养,又出现惊恐、少言、幻觉、社交恐惧等严重精神抑郁,大脑反映迟钝,思维发散,精神恍惚,记忆力下降,神智不清等,智力明显下降,身体体力不接。3月27日早再次休克被送往市医院急救,4月3日,因全身水肿、血压持高再次住进市中医科院治疗至今。

在本人住院休养的近4个月时间里,身心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折磨,可以说是不人不鬼,生不如死,多亏公司领导、同事和家人无微不至的'关心照顾。但给公司和家庭增添了很大的经济和护理负担,四个月个人支付医治费用已达1.2万元,而后续治疗的时间、费用及大脑、精神、工作能力的恢复等还遥遥无期。

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;gb/t 16180—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》d)四级1)中度智能损伤,2)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;《工伤赔偿管理办法及标准》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五)、(六)(七),本人请求给予工伤认定及伤残劳动能力鉴定,并申请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食宿费、康复治疗费、停工留薪、护理费、一次伤残补助金共计60752元。

此致

xx县(市)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申请人(签字):xx

20xx年xx月xx日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7

申请人:xxx,性别,男,出生年月:1970年9月16日,民族汉,籍贯xxx市,住址:湖北省xxx市长征路春风巷47号,身份证号码: 42xxxxxx67018 ,是x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。 联系电话136xxxx31.

被申请人:x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,地址:xxx市xxx区虎头山路5号。

法定代表人:xxx,任党总支书记、所长职务 联系电话:

请求事项:

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xx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。

事实与理由:

申请人xxx是x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,于20xx年7月进入该单位,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。申请人xxx于20xx年11月3日上班时间,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,致使申请人xxx头部左额部一长约。5厘米皮肤裂伤,缝合四针。右手小指、示指、中指,手掌尺侧Ⅱ度烧伤,松节油附着,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,申请人受伤后,在xxx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。诊断为:

1、头皮裂伤。

2、右手Ⅱ度烧伤。

3、全身多处软组织伤。

4、脑外伤反应。住院治疗54天,花费医药费19253元。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xx年2月27日再次到xxx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。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。花费医药费291.8元,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:19544.8元。

申请人(签字):xx

xxxx年xx月xx 日

工伤更换假肢申请书 篇8

申请人:xxx

被申请人:xxx

请求事项: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哥哥xxx在 20xx年 9 月 26 日 的死亡为因工死亡。

事实与理由:

事实与理由 20xx 年 7 月 15 日,申请人哥哥xxxx在被申请人 正升公司承包的'工地务工, 20xx年 9 月 26 日乘坐该公司拉砖的货 车(新 xx东风重型自卸货车)在回工地的途中,因车辆制动失 灵, 失去控制, 司机xxxx让乘车人跳车, 乘车人跳车后造成xxx死亡。

据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及《工伤认定办法》之规定,特申请劳动部门 对申请人哥哥xxx死亡一事进行调查核实, 并依法认定其死亡为因工死亡。

申请人:xxxx

日期:xxx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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